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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中国政务信息无障碍公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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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无障碍现状分析

2019-03-18 来源:人民网-政务信息无障碍

         ——王淼 李慧 胡微慧
 
         华东政法大学“信息无障碍”调研小组
 
 
 
政府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向社会宣扬公平正义,共同关注弱势人群的生存环境和权利,帮助他们尽早融入信息社会的积极措施。信息的广泛平等化服务,是扶正公众视听,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
 
进入信息时代以来,为让弱势人群共享信息社会带来的福祉,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出于人权和人道主义关怀的需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信息无障碍建设方面的法规,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旨在消除获取信息的障碍,构建人人共享的信息社会。
 
为顺应国际信息服务趋势,彻底改善和改变我国老年人、残疾人和文化低下人群的生存环境,消除数字鸿沟,实现信息共享和普遍服务的平等化,我国政府从2004年开始启动信息无障碍工作,并积极推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切实保障弱势人群公平享有信息的基本权利。其中,规模最大、关注度最高、社会效益最好的是由多部委于2013年5月联合启动的“美丽中国--中国政务信息无障碍行动”,其后,为贯彻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精神,中国政务信息无障碍行动组委会于2014年1月正式启动“美丽中国——中国百城政府政务信息无障碍行动”和“美丽中国——中国百家主流网络媒体信息无障碍行动”(简称“双百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推进了我国信息文明发展进程,从而引起业界高度关注。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心,在构建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和促进信息共享方面,积极推进,成效颇丰。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信息公平环境建设,展示上海市信息无障碍建设水平,特开展本次调研活动,以供从业者参考。
 
        ——题记
 
 
 
谈及信息无障碍,大部分人的反应不是从未听说就是存在理解偏差。究其原因,是人们没有认识到信息无障碍的定义,没有意识到其与自身生活的密切联系。信息无障碍,旨在使任何人(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一般人都会认为无障碍建设是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造成此种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都是对人体功能的补偿或加强,信息无障碍主要是对听觉、视觉等感官功能的拓展,这些最直接地体现在了残疾人身上。然而,残疾造成的不便和障碍,在健全人身上也会偶尔出现,例如在患病、负伤、负重、身处异域他乡等情况下,健全人就会需要无障碍建设的辅助。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资源已成为了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平等地获取信息资源成为了个人、组织、地区和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本小组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信息无障碍建设,并以正处于建设瓶颈的网络无障碍为切入点展开调研。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现状究竟如何?残障人士、老年人、社会大众对信息无障碍的看法和体会是什么?政府与民间又做了哪些努力?这些都是本小组关注的重心。
 
于此,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通过发放调研问卷、走访政府部门、实地考察技术研究机构和企业、融入公益团队等方式,吸纳多方意见,形成了一篇反映信息无障碍建设基本现状的调研报告,报告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对信息障碍人群及普通民众的调研
 
1、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必要性
 
从调研情况来看,老年人上网比例达64%,而残疾人上网比例则达75%。在上网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是字体小、对比度低、读屏软件识别能力弱、网页可访问性有待改善,还有7.14%的受访对象存在一些其他的障碍,如听力障碍、身体残疾导致不能操控电脑等等。除此之外,健全人、年轻人在上网时也会不时地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网站设有无障碍通道,那么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2、信息无障碍建设的认知程度
 
数据表明,普通民众中知道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只占12%;而信息获取障碍人群中,半数以上人群对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行动有所了解。虽然这个比例比起普通民众12%的了解率已经高出很多,但作为这项工程的直接受益群体,如此尴尬的认知率不禁令人唏嘘,政府资源的大量投入并未得到充分利用,不仅相关群体无法获益,也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
 
3、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满意程度
 
在受访对象中,78.57%的人表示政府网站基本可以浏览,21.43%的人表示政府网站容易浏览,没有人表示无法浏览。一方面,这初步肯定了政府的网站无障碍改造基本达到要求;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网站的无障碍改造还有上升空间,如何从满足最基本的浏览体验,提升到可以让受众轻松容易地进行访问的水平,是下一个阶段需要努力的方向。
 
二、对政府部门的调研
 
信息无障碍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是该事业唯一的决策者、规划者和主要的推动者。了解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现状,政府机关是不可或缺的研究对象。本小组通过查阅政府文件、实地走访政府机关的方式,以上海市为例,对信息无障碍建设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及作用展开了深入调研,结果如下:
 
1、信息无障碍建设成果显著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与信息中心,在信息无障碍的建设中走在了全国前列。2010年,上海市集中建设了上海市政府网站等5家重点机构网站,2012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网站无障碍建设实施指南》和《网站无障碍用户体验标准》,把信息无障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信息化建设全局。同时,上海市推进了三项运动:(1)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活动形式,为视力障碍者提供固定电话通话优惠服务,为听力言语障碍者提供手机短信优惠服务(2)采用专项资金的方式,推进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3)对相应的科研机构、企业采用一次性资金资助的形式支持信息无障碍技术研发。
 
2、政府在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中的不足
 
(1)信息无障碍建设呈运动式发展——政府各部门权责有待明确
 
信息无障碍建设由公权力推动,自上而下,呈现出重视快速、当下、可见的成果,而忽略长期、扎实的综合性的发展。之所以会呈现运动式发展,从政府自身角度考量,主要是各部门权责不明确。信息无障碍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随着用户需求的不断提高、技术的发展,信息无障碍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这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2)酒香也怕巷子深,认知程度较低——宣传工作有所欠缺
 
信息无障碍建设的特点决定了该项建设需要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才能发挥其作用。本小组前期针对用户调研的数据显示,仅有57%的调研对象知道政府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工作,真正使用这一无障碍通道的人更少。这直接说明政府虽然针对信息无障碍建设已经做出了大量工作,但是其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不仅没有实现项目建设初衷,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对技术研发机构及企业的调研
 
在技术改造的具体层面,政府会将网站的无障碍改造交给技术研发机构或是技术公司完成。在与一位失明海归工程师沟通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当前无障碍建设的技术方面其实已经不存在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站建设人员缺乏无障碍建设的意识。然而,当本小组向中国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卜教授提出该问题时,卜教授表示,在低层次标准层面,可以说技术不是问题,但是若要真正落实标准中的某些规定,技术上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困难。而为解决这些难题,可能还需要国家进一步的支持,这种支持应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行业规范的引导与保障,还需要法律的强制规定以及充足的资金投入等等。
 
此外,本小组在向一家技术公司咨询其如何对用户需求进行调研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调研对象仅局限在其客户范围内,受众的需求等数据资料的搜集主要是依靠残联现有的统计。由此可见,技术公司与用户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而是以政府机构为桥梁获取网站改造所需的数据资料。因此,网站改建的质量是否达标有待商榷。
 
四、推进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建议
 
1、加强立法建设
 
2008 年4 月,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信息无障碍是残障人群实现权利平等和融入社会的保障,把信息无障碍列入法律条款。该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是信息无障碍建设的主体。但是国家何指?社会何指?我们既找不到信息无障碍建设的价值取向,也无法推断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主管机关。
 
除残疾人保障法,我国关于信息无障碍建设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仅仅是一些部门条例或者行业标准。如:2008年颁布的《信息无障碍—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2012年国务院制定的《无障碍建设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信息无障碍标准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信息无障碍19号文件。这些条例、标准虽然规定的内容较为全面,但缺乏强制性,无法保证文件要求的内容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可见,我国法律对信息无障碍的规定较为笼统,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行业根据法律要求出台的信息无障碍政策和行动计划又是少之又少,造成了信息无障碍件强制力不够,呈运动式发展。因此,应该完善我国信息无障碍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的建设, 坚持立法的实践性、可操作性及可持续发展性,具体立法内容应包含以下条款:
 
(1)明确规定无障碍的获取信息是残障人士和老年的基本权利。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是各界政府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
 
(2)增加对信息无障碍工作的工作内涵、涉及范围、实施进程的清晰认识和总体规划。
 
(3)将部门标准、技术标准认定为法律标准,增强之前颁布的无障碍建设标准的强制。
 
(4)明确残联、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机构)在信息的无障碍建设中的职责与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5)增加对相关部门进行协作的规定。规定具体部门监督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的落实, 对其职能做出明确的解答。
 
2、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提升全社会的信息无障碍意识
 
如前文所述,信息无障碍建设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宣传、培训工作难于普通工程。毫无疑问,政府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但是在做了工作后,还应该努力将其成果宣传开,让社会大众有所认知。只有在知道信息无障碍建设存在的前提下,受众才会去体验、使用,信息无障碍的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严。因此,信息无障碍的建设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使之为社会大众所认知。
 
(1)网页中无障碍通道明显化,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对无障碍通道的使用率。
 
(2)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上播放关于信息无障碍的介绍或类似,使人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3)加大网络媒体、纸质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将信息无障碍的意识传播给社会大众。
 
信息无障碍建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是一项惠及全民的工程。论当下,我们每一个人在上网遇到障碍时,都可以使用信息无障碍通道,每个人家中都有年长的父母亲朋或者残障人士,他们都需要信息无障碍平台的辅助。谈未来,今天年轻的你我也将变成老年人,身体也有可能变得有所缺陷,获取信息时也会需要无障碍通道!倘若多关注一分,我们的生活便舒适一分!
 
 
 (责任编辑:申易、陈秋燕)